17、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二维码
发表时间:2021-03-18 14:51 17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、二级。 17.1一级资质标准 17.1.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。 17.1.2企业主要人员 (1)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。 (2)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;暖通、给排水、电气、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,且专业齐全。 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材料员、资料员等人员齐全。 (4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。 17.1.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项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消防设施工程(每项工程均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、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)的施工,工程质量合格。 17.2二级资质标准 17.2.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。 17.2.2企业主要人员 (1)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。 (2)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;暖通、给排水、电气、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,且专业齐全。 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材料员、资料员等人员齐全。 (4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。 (5)技术负责人(或注册建造师)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。 17.3承包工程范围 17.3.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。 17.3.2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: (1)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; (2)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、仓库、储罐、堆场。 注:民用建筑的分类,厂房、仓库、储罐、堆场火灾危险性的划分,依据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16-2014)确定。 服务项目: 执业职格证:一级建造师|二级建造师|二级造价工程师|一级造价工程师等 资质类:资质申请|资质新办|资质升级|资质代理|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|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等 八大员:安全员|施工员|质检(质量)员|监理员|预算(造价)员|资料员|试验员|机械员|技术员|劳务员|测量员|标准员等 安全员:企业负责人A|项目负责人B|专职人员C 专业人才:高级工程师|工程师|助理工程师 建筑工种:电工|电焊工|架子工|起重信号司索工|起重机驾驶员|起重机安装拆卸工|建筑工种(普通)|木工|钢筋工|混凝土工|砌筑工|防水工|模板工|管工|通风工|养护工|油漆工|抹灰工等更多工种 |